本基金會與台北市文化局自97年7月起,首創專為視覺藝術領域中,從事經營管理、策展行政、藝術經紀、行銷推廣…等各種「非創作型」的專業人員,共同合辦「視覺藝術專業經營人才培訓補助計畫」。補助視覺藝術經營管理從業人員,於國內外專業機構或藝術活動中進行實務工作訓練,或至該領域頂尖經營的工作場所近身學習〈mentorship〉,提升知識技能或專業累積,也能獲得專業之外的寬廣視野。
為使藝文工作者能深入參與活動的籌劃運作,獲得務實有效的學習訓練,本基金會扮演媒合角色,主動接洽國內外大型展覽活動主辦單位及重要視覺藝術機構,建立合作關係,取得特定工作名額以供申請。同時為鼓勵藝文工作者自行爭取所嚮往的進修機構,本基金會亦提供補助,協助已取得短期工作機會的從業人員順利完成計畫。99年度本計畫申請補助項目分為三類型:
1.「自行申請實習補助」:申請者自行申請國內外視覺藝術機構或大型藝術活動,如美術館、博物館、畫廊、藝文空間、藝術村、國際型展覽或博覽會、國際策展團隊、藝術經紀公司等。同時,實習對象也可為個人,如策展人、藝術經紀人、經營決策者…等。本基金會提供獲補助者至多三個月的補助費用,包含生活津貼及機票費。
2.「國際性藝術展覽活動實習補助」:99年度本基金會與台北市立美術館「2010台北雙年展」及中華民國畫廊協會「2010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」進行合作。獲補助者將進駐主辦單位,執行活動籌備及佈展期間各項展務工作。
3.「進駐國際藝文館所實習補助」:申請者進駐與本基金會有合作關係之國外視覺藝術專業機構。99年度本基金會與日本福岡亞洲美術館進行合作,獲補助者將進駐美術館,協助亞洲助館藝術家完成作品製作,並辦理各項教育推廣活動。